雖然我已經信主一年多,並且平静我絶大部份的怒氣,但始終有一件積怨多年的舊事想向大家。我曾經在三藩市華人宣道會團契中與團中一些弟兄姊妹稍為提過,並曾從家中帶入一本書來給他們觀看所提及的那段事。雖然此事的所謂結局已在香港法庭中了結,但遺留的傷口至今仍在我腦海裡印上。在述説此事之前,我僅先奉告大家某些內容可能會令讀者不安,敬請見諒。
早數年前,我在網上買下一本叫做《危險人物》的書本,原因只有一個:轟動校界一時的『校長燒屍案』。但此時與我有何相干呢?因我曾經在他管理的小學就讀時,他只顧念着他的私慾而沒有竭止某些傷害我的學生,儘管我因受攻势下有幾許大反應亦需保持中立,可惜他沒有以中立的態度去處理,並且只禁我一人上學。他還在之前實行在學生家長的身上謀取暴利,並浪費很多教科書物(我本人也身在其中),最後終於被當時的校董揭發種種罪狠而犯下大禍,身為校長及基督徒的王世明(罪犯的姓名)卻因私慾而墮下魔鬼的把戲裡,棄下主的恩典而去殺人,以至他被判入獄。
儘管此事已過十多年,我還記得很清楚當年那些學生給我各種身體上及心靈上的傷痕,並且每天都用著同樣方式去殘害我:羣攻、偷物毁書、以及趁我走開半步就在書中夾下類似蛇蟲獸的物質,到我回頭看書時被嚇倒我,他們還要重複數十次至我當眾殺死為止。有一天我和家人忍不住而向王校長議論,他竟然不當我的受害為一回事,不把處罰搗亂的學生外,還下令我到畢業典禮日前夕不能進入校園半歩。我當時已經差點因經常發惡夢而變得錯亂,只要那些人(其中以何迅、葉偉恩、彭思樂、杜國豪為首)不再該校內出現我本可以如常上學,可惜他反而禁我上學連畢業考試也錯過了。當我参加該校畢業禮後,只有兩名助手(潘家明和方X言)肯求我饒恕,其他反而還把持己見地畢業。
此段風雲過後的一年後,舉家移民至美國的我本以為事情已經完結,但原來只是一個開始。其後有其他家長亦發現不義之事向ICAC申訴,然後當時的校董佘德信牧司就事件而向王校長質問,並要求他和劉秘書交出數年前簿記以作核查,他卻然只交出最近一年的簿記,校董會決定向王停職。之後王為求自保而殘殺劉秘書,令她無法出席校董會議述説暴利的事情外,還把她的屍首放在旅行袋內其後到空置的街道中燒毁。只可惜有途人目暏此舉後報警,其後警察追逋王的坐駕,隨後王被逋並送往法庭受審判。
當時的我(至今仍有)在美國有閱讀中文報紙的習慣,該消息傳出以後震撼全港以及海外校友(包括本人),因王的行為令母校丢臉外,並且有人更因此而跟母校脱離任何關係,其後王被判9年坐6年。當我看到那消息時心情非常沉重外,我還背着多一個非情我願的名號:暴利校的學生。至此我到現在仍有一種難以平服的心情,猶如我非向王對我的過犯而殘傷不可,因我實在不能太容易地饒恕他,亦不知如何饒恕他,並且我所以遠離該校及整個基督教多的罪首亦因此連串事情。
我承認自已當時亦有犯錯,包括脾氣固執與爆發及怪異反應,但因王居然在法庭仍然他的過錯,請問如在有生之前到香港觀光時偶遇王或王劉的後代時要我怎樣饒恕他們。如有在香港讀者可以傳達這信息給他們兩家,願主可以帶領他們與我一聚,讓我可脱開這煩惱的怨念。最後我要説明的是若非王世明沒有把私慾為大,就沒有我仍與他為仇人,更不會殺人成頭條新聞,更不會引進購買該本書,成為本言論篇的焦點。
Until t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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